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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)唉哟喂,脖子酸,腰也酸,腿也酸,全身都好酸痛,他维持这个姿势近一炷香了,到底什么时候才可以动啊?
红彤彤的喜房里,一对龙凤烛已经燃得只剩下尾巴那一截,时而“啪啪”地迸发出些许火花。铺就着大红布的喜桌子上还摆着未曾动过的合卺酒以及各类果子、糕点,屋子里异常安静,不像是洞房花烛夜该有的气氛。
只见身披大红喜服的新郎倌兀逸邦头顶霞冠,挺直着腰板端坐在喜床前,嘴角弯起一丝弧度,确切地说,是已经僵硬掉的笑容。
他正前方的喜桌子上趴着两颗脑袋,四只时不时眨巴眨巴的大眼睛正意犹未尽地盯着他瞧,确切地说,已经盯着他瞧了一炷香的时间。
那四只眼睛流露出来的欣赏之情,连炙热的空气都感受得到,再这么看下去的话,下一个生理反应恐怕就是流口水了。
“额,那个……我……”兀逸邦好不容易从僵硬的嘴角缝里挤出几个断断续续的字,可下一秒便被人堵住了话头,确切地说,是被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打断了话。
“嘘,别说话,破坏美感。”开口说话的正是九九,他轻轻地眨了眨眼睛,细长的眼睫毛在烛光的映照下清晰可见,稚嫩的童音如同黄鹂唱歌般,令听的人心里漾起一股暖暖的细流。
美感?啥叫美感?兀逸邦学着九九的动作,也眨巴了下眼睛,傻憨的眼神不甚明白地望着九九,但还是乖乖地听从一个小孩的话,不敢再开口说话。
“九九,他帅不帅?”像在欣赏艺术品的禾夕诗终于开口了,她还是第一次看见长得这么精致的美男子,好像漫画里走出来的人物,真是太唯美太养眼了。
第一次,她第一次感受到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乐趣。当日不小心穿越到这个乱七八糟的朝代,如今看来好像有点意思了,哈哈哈。
原来她的相公是花美男哟,以后得天天带他出门炫耀炫耀,额……傻是傻了点,至少还蛮可爱的,她就勉为其难地接受这个相公吧。
帅?什么意思啊?兀逸邦越听越懵,他好像碰上两个怪人了。
“帅,一级棒!”九九两只小手夸张地大力拍着,紧接着不忘补充一句,“九九更帅,嘻嘻。靓靓,你说是不是?”
“靓靓”是禾夕诗逼九九叫的,她芳龄才十七岁,若在二十一世纪,顶多也就是个大小孩,可不习惯被人一个劲地喊娘喊老了。
于是,她花了一百两银子跟九九做了交易,让他天天喊她靓靓。哈哈哈,哎哟喂,每天听见九九甜又腻人的声音喊她靓靓,那心情甭提多爽快了,生活像涂上了一层蜜,甜滋滋的。
柳絮如更绝,以一千两银子的价格让九九喊她“赫本”,没错,从小她的偶像便是赫本,她做梦都想成为像赫本那样高贵优雅的人。
在这个朝代里没人认识赫本,她便堂而皇之地借用赫本的名字,九九那个见钱眼开的小家伙,自然二话没说爽快地答应。
没想到九九当时年幼,发音不太准,又喜欢念重字,老是喜欢将“赫本”念成“赫笨笨”,后来慢慢慢慢倒直接喊成“笨笨”了,气得柳絮如哇哇大叫。
“你个小不点,整天不是爱吹嘘就是脑袋瓜里想着银子,不用问,肯定是从笨笨姐姐那儿学来的。”禾夕诗亲昵地捏了捏九九的小脸蛋,柔声说道。
“错,全错。”九九大声嚷道。